苏电电气大气网讯:近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白火电、石化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出格排放限值的通知,全文以下:
关于进一步明白火电、石化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出格排放限值的通知
宁环办〔2018〕263号
各区(园区环保局、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你单位《关于修改‘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监管应用系统’中火电、石化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出格排放限制的请示》(宁环监〔2018〕号收悉。
经与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综合治理技术和系统集成水平将直接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空间,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监管应用系统中火电、石化等行业相干废气外排口所执行的排放限值应调整为出格排放限值。二、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大气污染物出格排放限值为二氧化硫10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烟尘30 mg/m3中石化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应增装F-101C排口烟尘自动监测装备。
安装完成后当即与市平台联网,采用的技术将可能涉及环境科学/ 工程、水文地质学、物理、化学、化工、生态学、生物学、材料学等多个领域和学科,执行对应出格排放限值。
3、南京协鑫糊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燃气机组和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燃气机组正式投入利用前,对应外排口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装备,采用单一的土壤修复技术无法解决复杂污染场地修复问题。
执行响应出格排放限值。此通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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